時間:2025-04-25來源:
關于全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的視察報告
——2025年4月23日在漯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上
市人大常委會視察組
市人大常委會: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2025年工作安排,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耀嵩帶領視察組,對全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進行專項視察。視察組一行深入市中級人民法院、源匯區人民法院,實地察看了行政案件立審銜接、府院聯動機制以及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中心運行等情況,并召開匯報座談會,聽取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全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的匯報,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行政審判工作的認識、意見和建議進行了交流發言,視察組成員圍繞視察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較為全面地了解了近年來全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全市法院聚焦現代化漯河“三城”建設,堅持更好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依法能動履職,保證法律法規實施,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爭議,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實現行政訴訟解決爭議、監督權力、保護權利有機統一,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漯河、法治漯河作出了積極貢獻。2022年以來,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行政案件2260件,審結2204件,其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604件,審結586件。全市法院行政審判質效指標整體位居全省第一方陣。
(一)堅持服務發展大局,著力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始終堅持監督與支持并重,不斷做實“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聚焦全市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妥善審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問題樓盤化解、“雙違”治理等案件,有力服務和保障政府依法處置和化解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服務優化營商環境,依法審理與經營主體密切相關的行政許可、行政協議、行政處罰等涉企案件,糾正侵害市場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政行為7件,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堅實司法保障。嚴格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對“小過重罰”、“以罰代管”問題依法予以糾正,認真做好非訴行政案件審查和執行,對事實證據不足、程序明顯違法、侵犯被執行人合法權益的15件案件裁定不予執行。聚焦助力行政執法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提升,持續強化行政審判白皮書、典型案例以及司法建議指引作用,常態化同行政機關聯席開展專題會議、個案溝通,對行政執法中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提出預警和治理建議,助推行政決策、行政行為更加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2020年以來,全市行政案件受案數量、行政機關敗訴率實現連續下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實現連續提升,2024年以來達100%。
(二)聚焦“三個效果”統一,著力強化民生福祉保障。強化訴權保障,鞏固深化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建立完善立審銜接機制,推行權利告知、風險提示、訴訟引導等措施,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妥善審理涉民生行政案件,依法審理涉及食品安全、社會保障、產權登記、治安管理等民生領域行政案件。加大行政訴訟便民利民力度,構建線上與線下相結合、人工與智能相結合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行政案件網上立案率達100%。開展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當事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共援助救助69件次72人。
(三)深化司法機制改革,著力推動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促進健全完善行政訴訟體制機制,以科學管理促推相關改革落實落細。建立全流程化解機制,將實質化解貫穿訴前、訴中、訴后全過程,訴前強化前端化解、訴中強化“調”字優先、訴后強化判后答疑。同時,堅持院領導帶頭化解,強化訴訟風險評估和起訴條件釋明,探索行政民事爭議一并解決,努力實現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化解矛盾糾紛的更優解。深化部門聯動機制,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交流會商研判、行政訴訟發案量和敗訴率“雙下降”等活動為抓手,通過召開府院聯席會議、會商會議、敗訴風險提示等方式助推工作;支持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發揮,加強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工作銜接,推動實質解決行政執法爭議。強化法檢聯動,與市檢察院聯合出臺《關于法檢聯動合力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意見》。牽頭舉辦漯河市首屆行政復議、行政審判、行政檢察工作同堂培訓,夯實一體化解行政爭議根基。2024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調撤率高出全省平均值5.1個百分點,市中院全年調撤率達38.46%,全省排名第一。
二、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審判質效還有待進一步提升。部分行政審判質效指標雖然處于或者優于最高院確定的合理考核區間,但和人民群眾新期待還有差距,一些行政案件“審理難”、“執行難”老問題還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當事人服判息訴率還有待提升。
(二)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效果有待提升。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機制還不夠完善,行政爭議的前端預防化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檢察有機銜接還不夠順暢,協調聯動化解行政爭議的力度還有待加強。
(三)行政審判隊伍建設仍需加強。個別法官行政審判理念仍需轉變,存在片面強調協調處理行政爭議情形,使當事人訴求沒有得到充分尊重。基層法院行政審判力量還不夠強,行政審判法官辦理疑難復雜案件能力水平還有待提升。
三、意見建議
(一)聚焦公正效率,進一步提高行政審判質效。優化立案審查機制,暢通訴訟渠道,依法受理各類行政案件。強化立審銜接,對于明顯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及時釋明引導原告依法另行尋求救濟,避免在行政訴訟程序中空轉。堅持合法性和合理性審查有機統一,堅持穿透性審判思維,查明關鍵爭議事實,強化裁判文書說理和判后釋法明理,提升裁判結果可預期性和公信力。強化審判管理,用好審判質量管理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機制,統籌抓好“管案”與“考人”,找準問題所在,層層傳導壓力。用好“案-件比”核心指標,高度重視上訴率、申請再審率、信訪率等反映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的指標,通過科學研判,以案件管理帶動人員管理,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訴訟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聚焦實質解紛,進一步強化部門協調聯動。樹牢“監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監督”理念,持續深化府院聯動,依托“3+N”工作機制,推動行政審判與行政復議、行政檢察等工作有機銜接;加強與行政機關的良性互動,常態化開展執法司法聯席會商和培訓指導,梳理行政案件高發領域的問題和根源,發現總結多發類案背后存在的傾向性、普遍性問題,及時向黨委報告,向行政機關通報。強化庭審實質化解,認真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開展行政機關出庭應訴工作專題授課培訓,組織出庭觀摩典型案件庭審活動,提升負責人出庭應訴水平和出庭效果。強化規范引導,積極探索制約和防范行政濫訴行為的措施,在加強當事人訴權保護的同時,引導當事人理性表達訴求。
(三)聚焦能力作風,進一步強化行政審判隊伍建設。提升行政審判業務培訓針對性,常態化開展崗位練兵、業務競賽等活動,培養更多專家型、復合型人才。擴大學習培訓覆蓋面,堅持與行政機關、檢察機關等開展同堂聯合培訓,進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加強對基層法院業務指導,強化對行政審判領域新類型案件、新情況和新問題的調查研究,進一步明晰裁判思路、裁判規則,統一裁判標準,切實維護司法權威。